关于对《平顶山市公安局关于平顶山市公安局“天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的变更公告 |
点击:102次 日期:2015-01-09 17:08:05.0 |
关于对《平顶山市公安局关于平顶山市公安局“天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的变更公告
一、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第四条“投标人的资格要求”4.3“报名单位注册地在平顶山市以外的,报名时需提供本地化服务证明(以和注册地在平顶山本地的三级以上安防公司签署的维保协议或在平顶山市注册成立分公司为准)”变更为“报名单位注册地在平顶山市以外的,开标时需提供本地化服务证明(以和注册地在平顶山本地的三级及以上安防公司签署的维保协议或在平顶山市注册成立分公司为准)”
本次报名时间延长至2015年1月16日17:30
二、发布变更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变更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平顶山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 系 电 话:0375-2633629 1876896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