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Z2014-1176号更正公告 |
点击:178次 日期:2015-01-09 11:22:08.0 |
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局城建系统租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2014-117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各有关供应商:
我中心就2014年12月31日发布的采购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修改和补充。
1.招标文件第19页原“(二)★车辆每天租赁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320 元/天/辆。各线路需报统一的平均单价,不得存在区间值(如XX~XX),如果投标单价不是唯一、固定的报价,将被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现更正为“★两台车辆每天租赁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320 元/天。投标人需报统一的平均单价,不得存在区间值(如XX~XX),如果投标单价不是唯一、固定的报价,将被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文件第37页原“
租赁单价 |
¥ 元/天/辆 |
”,现更正为“
租赁单价 |
¥ 元/天 |
”。
3.招标文件第37页原“1. 此表的租赁单价是车辆每天租赁单价。投标人只报租赁单价。2. ★租赁单价最高限价1320元/天/辆。报价不得存在区间值(如XX~XX),如果投标单价不是唯一、固定的报价,将被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现更正为“1. 此表的租赁单价是两台车辆每天租赁单价。投标人只报租赁单价。2. ★租赁单价最高限价1320元/天。报价不得存在区间值(如XX~XX),如果投标单价不是唯一、固定的报价,将被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第40页原“
1 |
★车辆每天租赁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320 元/天/辆。各线路需报统一的平均单价,不得存在区间值(如XX~XX),如果投标单价不是唯一、固定的报价,将被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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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1 |
★两台车辆每天租赁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320 元/天。投标人需报统一的平均单价,不得存在区间值(如XX~XX),如果投标单价不是唯一、固定的报价,将被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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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招标文件第22页第三点中原“甲方根据实际租用车辆天数及车次计算租金。租车单价为:人民币 元/天/辆”,现更正为“甲方根据实际租用车辆天数及车次计算租金。租车单价为:人民币 元/天”。
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局
联系地址: 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五楼
联系人: 张易珊;联系电话:(020)82387626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 www.it-tender.gov.cn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三楼东区办公室 邮编:510630
项目联系人:(020)28866236 周先生
此更正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请供应商于2015年1月26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回执传真回本中心,以确认收到本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月8日
Fax to: 周先生、28866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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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执
我方已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5年1月8日发布“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局城建系统租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CZ2014-1176)”的《更正公告》,并已知悉新的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单位名称:
单位盖章:
经 办 人:
日 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