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委托,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限高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限高设施维护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TEDAGP-2014-271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14年12月17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延长至2015年1月6日。
2.本项目答疑会时间修改为2015年1月7日上午10点。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15年1月13日9:30前。
4.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2015年1月13日9:30。
三、更正日期
2014年12月29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孙超 王静
(二)联系电话:022-2529586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杨晓刚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5201179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2-25295869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汇款银行及账号
邮政编码:300457
电子邮箱:tedagp@126.com
户名: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行滨海金融街支行 帐号:120066005018010007320
财务部联系人:李林 财务部联系方式:022-25295822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局、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投诉接待:
单位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和投资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1区7楼
联 系 人:吕英
联系电话: 022-25201212
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监察室
联系地址:开发区宏达街19号C1区1403
联 系 人:王树旺
联系电话:022-25202129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