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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2014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点击:72次 日期:2014-12-30 16:56:44.0

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荥阳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的委托,已于20141010就荥阳市2014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设备采购)项目在相关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项目内容进行变更,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荥阳市2014年第一批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荥财公开【201465

二、招标项目变更内容:

增加第四、第五标段。

第四标段:水罐

第五标段:植树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原公告第一至第三标段依然有效。

供货及安装周期:第四标段60日历天;第五标段60日历天。

供货地点:荥阳市

质量要求:国家该类产品合格标准,并最终通过验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2、具备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完善的财务体系,良好的商业信誉;

4、第四标段投标人若为销售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中的水罐的专项授权。第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包叁级及以上或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6、投标人须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报名时间:201411262014122;(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209室;

9、报名有关事项: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四标段投标人另带专项授权(代理商);第五标段投标人另带企业资质。

以上所有证件需出示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二套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商务222209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300/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各标段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荥阳市万山路与新310交叉口向西500米楚楼水库管理所4楼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各标段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荥阳市万山路与新310交叉口向西500米楚楼水库管理所4楼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荥阳市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八、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荥阳市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联系人:先生  

联系方式:0371-64623455

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家国奥商务22

联系人:先生

  话:0371-6397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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