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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儿童艺术剧团光华剧院外檐及室外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TA-201409-024)更正公告第3号

点击:72次 日期:2014-12-26 17:01:16.0

天津市儿童艺术剧团光华剧院外檐及室外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编号:TA-201409-024)更正公告第3号

2014-12-26 15:54:44

采购计划编号:201411129011000B24356

采购品目:工程>>建筑物施工

天津市儿童艺术剧团光华剧院外檐及室外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TA-201409-024
更正公告第3
 
受天津市儿童艺术剧团委托,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儿童艺术剧团光华剧院外檐及室外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儿童艺术剧团光华剧院外檐及室外维修改造工程
2.采购项目编号:TA-201409-024
3.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2月08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招标文件第3页中的“12 投标价格计算依据”变更为:
“(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报价方式。
投标报价执行定额及取费标准:按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2012年《天津市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和《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的规定编制,执行2012年《天津市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市建委津建筑[2012]1142号文)和《天津市安装工程预算基价》、《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基价》等。计算机光盘采用《天津市建筑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系统Ver2012》软件编制。
(2)市场价格信息参照标准:参照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中心发布的《天津工程造价信息》2014年第11期发布的材料中准价格并结合当地材料市场价格。特殊材料采用市场价格计算。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
(3)政策性调价文件截止到建筑[2011]1382号文,以后发生不再调整。
(4)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取费应按照“津建筑[2012]1142号文件”执行,此费用单款单列,计入总价中,但不参与竞价。
5根据建材[2009]371号和建材[2009]318号,预拌砂浆应在商务标中单列,计入总价参与竞价。”
三、更正日期:2014年12月26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付姗姗
2.联系电话:(022)23284057-8049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儿童艺术剧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北大街2号
3、采购人联系电话:张伟明 (022)88268625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9号611室,
传真:(022)23284057-8010 (022)23284089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284057-8049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201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儿童艺术剧团、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6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儿童艺术剧团光华剧院外檐及室外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编号:TA-201409-024)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022)23284057-8010 (022)23284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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