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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交管局东丽支队辅警服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15-144114020559)更正公告

点击:60次 日期:2014-12-26 17:01:03.0

天津市公安交管局东丽支队辅警服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615-144114020559)更正公告

2014-12-25 14:44:38

采购计划编号:201411521000A23125

采购品目:货物>>纺织原料、毛皮、被服装具>>被服装具>>被服

受天津市公安交管局委托,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辅警服装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交管局东丽支队辅警服装   

2.采购项目编号:0615-144114020559

3.首次公告日期:20141224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取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中的:

4、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投标人应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认证证书。

三、更正日期20141225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贾劼 孙海玲 

2.联系电话:022-2355662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采购人地址:和平区河北路

3.采购人联系人:马弘刚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西区卫津南路19305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556628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至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41225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    (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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