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朝阳镇卫坡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发布信息
招标编号:洛孟政采购中心[2014]063号
项目名称:孟津县朝阳镇卫坡村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2日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四标段:垃圾收集站及污水处理站土建工程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施工资质,注册建造师资格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2、现更正为:“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四标段:垃圾收集站及污水处理站工程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施工资质,注册建造师资格为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
3、原招标公告的其它内容不变。
孟津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