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数码天网技防工程建设BOT模式采购项目:
原投标人资格要求:
4.2、投标人须为能提供本地服务的通信网络运营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为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的授权文件及总公司、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现变更为:
4.2、投标人须为能提供本地服务的通信网络运营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报名时间由2014.11.24-2014.11.28变更为2014.11.24-2014.11.30
采 购 人:郸城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15716388085
2014年11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