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漯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安全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和指挥中心液晶拼接屏系统项目(招标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4-152号)有关内容修改如下:
招标文件原资质要求:“A包投标人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开标时须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现去掉。
请投标单位投标时以本通知要求为准,漯采公开采购-2014-152号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