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县高中现代化建设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cg2014-096-01)更正公告第1号 |
点击:129次 日期:2014-11-24 17:17:34.0 |
受天津市蓟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委托,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蓟县高中现代化建设厨房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蓟县高中现代化建设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jxcg2014-096-01
3.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11月14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中“采购内容需求:第二包橱柜架及排烟系统类”第13项“*不锈钢汤碗”将其原有尺寸“16寸”改为“14cm”。
三、更正日期:2014年11月24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振松
2.联系电话: 022-29010345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蓟县城西石矿路2号(燕山中学南院)
3.采购人联系人:李雪坤
4.联系电话:022- 29010058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城西石矿路2号(燕山中学南院)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传真:(022)29010345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900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xcg022@163.com
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第1号回执”传真至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至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第1号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蓟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其他事项(可选)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24日
附件:
更正公告第1号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蓟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蓟县高中现代化建设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xcg2014-096-01)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022)2901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