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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项目更正公告(2)

点击:184次 日期:2014-11-24 00:00:00.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116日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pcgd.com) 上发布的广东省交通运输“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 GPCGD142171FG191F )采购(公开招标,下同)公告,因报名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

 

投标供应商资格第3/4条变更:

原文为:

3. 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专业:包含公路或港口河海工程,且同时包含通信信息或电子),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变更为: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请提交联合体协议(格式如下)。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中相应内容进行调整.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的响应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响应(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采购人联系。

2.联合体投标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组成的响应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成员 (公司全称)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将承担合同总金额%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中有小型、微型企业时适用)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响应,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响应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响应。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响应成为无效报价,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盖章)        乙公司全称:(盖章)        ……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内容不得擅自修改。此协议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附件之一。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地址: / 

电话:  / 传真: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徐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电话: 020-62791626  传真: 020-83301107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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