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支队及各大队消防器材项目更正公告(1) |
点击:144次 日期:2014-11-20 00:00:00.0 |
1. P5:包1“消防员灭火防护服”的需求中删除以下文字:“防护服的外层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无需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对此作响应。”“指挥服”的需求中“北京消防”更正为“按用户单位要求进行喷涂”。 2. P8:包8“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的参数作以下修改:气瓶采用6.8L气瓶,并使用拉杆包包装。 3. P11:包19—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原文:(7)获得EN137-2006、2类消防呼吸器认证。通过ATEX零区防爆认证。符合GA124-2004及GB16556-2007标准。 变更为:符合GA124-2004标准。 4. 递交样品时间: 2014年11月25日13时00分-15时00分,请投标人注意在此时间段递交样品,如因投标人迟到等原因导致样品递交失败的,采购中心不负相关责任。(注:本项目按照包组递交样品,投标人到现场后请先了解各包组样品摆放位置之后再递交样品,并与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确认。样品必须粘贴标签及检测报告彩色复印件,内容包括“投标人编号、投标人名称、所投包组号、所投器材名称型号”,标签格式及样品提交注意事项详见用户需求书) 5. 本项目需求中所有涉及冬季/夏季选择性参数时,均按夏季产品响应。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秦先生
采购人地址: /
电话: 020-87119180 传真: 020-8711918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徐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电话: 020-62791626 传真: 020-83301107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