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委托方要求,现就下列项目的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修正,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庄镇主干路段(收费公路除外)路灯维护
项目编号:NZGP2014004G-1
二、修正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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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涉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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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及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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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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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调整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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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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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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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页
3. 投标保证金支付(投标人自行选择汇入户址)的缴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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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于银行转帐方式。须在2014年10月11日前到帐,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必须与保证金汇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我中心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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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于银行转帐方式。须在2014年10月16日前到帐,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必须与保证金汇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我中心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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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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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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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页
16.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的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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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约定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在2014年10月11日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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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约定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应在2014年10月16日前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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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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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退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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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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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按贵方的要求,诚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于2014年10月11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交付了足额投标保证金,请贵方在符合退还条件时无息划入下列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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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按贵方的要求,诚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于2014年10月16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交付了足额投标保证金,请贵方在符合退还条件时无息划入下列银行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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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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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退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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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页
注意的第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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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仅限于银行转帐方式,须在2014年10月11日前到帐,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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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仅限于银行转帐方式,须在2014年10月16日前到帐,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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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次修正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南庄分局
联系人:梁文柱 联系方式:0757-85336383
集中采购机构: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康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398897 传真:0757-85398859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