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南澳县公安局的委托,代理的南澳县公安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现接到采购人通知,对采购文件有关条款更正如下:
采购文件第9页“四、货物一般要求”上面添加条款:“备注: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需完全满足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要求,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