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14年09月24日公告的编号为SSZ-2014G105的 “狮山镇城市管理拆除类、广告类、清理围蔽类小额工程”的采购文件内容作以下澄清修正:
1、1. 02分包:广告类的准入资格中,由原来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具有广告牌制作的经营范围。”现修正为“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具有广告牌制作或广告制作的同类经营范围。”
2、2.本项目(狮山镇城市管理拆除类、广告类、清理围蔽类小额工程)的报名时间调整明细如下:
1) (1) 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资料领取时间延期为:2014年10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
2) (2) 开标相关时间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3、3.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澄清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正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澄清修正文件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财政局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0757-86681112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7-82258808,传真号码:0757-82132609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4年09月30日
狮山镇城市管理拆除类、广告类、清理围蔽类小额工程
(项目编号:SSZ-2014G105)
招标采购文件澄清通知书回执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贵单位于2014年9月30日发布的《狮山镇城市管理拆除类、广告类、清理围蔽类小额工程澄清修正公告》及其相关内容已收悉。
收件人(盖章): (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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