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杏坛镇城区道路“五位一体”户外广告招牌制作和安装项目(第二次)变更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6页“六、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第2点原内容“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资质证书;”变更为:“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公告文件为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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