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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局东升分局东升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三期系统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点击:136次 日期:2014-09-28 00:00:00.0
 
中山市公安局东升分局东升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三期系统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ZP-GK2014-0911    采购品目:中山市公安局东升分局东升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三期系统采购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东升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的中山市公安局东升分局东升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三期系统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P-GK2014-0911),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投标人资格要求“3.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
   澄清为:“3.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
2、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中,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
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原件(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原件)及报名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原件。
    注: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澄清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
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以上投标人证书原件开标时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3、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评分表第4条“技术指标满足打▲部分程度,本项满分15分,加▲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至0分为止。”
   澄清为:“技术指标满足打▲部分程度,本项满分15分,每个▲项不满足的扣1分,扣至0分为止。”
二、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悉本公告确认无异议后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于2014年10月09日17:30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665226; 
传真号码:0760-88665236。  
    特此公告!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4年09月28日
                            

                         澄清公告文件签收单  
(请投标人填写加盖公章,返回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88665236)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中山市公安局东升分局东升镇社会治安视频监控三期系统采购项目澄清公告》我公司已收到。该公告内容清楚,字迹清楚,我司有充分时间对相关要求做出响应,并对相关要求全部予以承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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