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2014年9月24日公告的项目编号为DZCG201440的丹灶镇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审服务定点资格项目以及9月25日发布的该项目修正公告2作以下修正:
1.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第3页“五、供应商资格”:
1)第1点修正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社会团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2)删除第3点:“3.非广东省范围内注册企业须在广东省内自有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分支机构”。
2.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第3页第六点:
1)第1点修正为:“1.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
2)删除第3点:“3.供应商如非广东省范围内注册企业,须提供广东省内自有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3.谈判文件第42页“1.1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自评表”中“准入条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第1点修正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社会团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
2)删除第3点:“3.非广东省范围内注册企业须在广东省内自有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分支机构”。
4.谈判文件第48页“2.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的表格:
1)序号1的内容修正为:“机构证明文件复印件”。
2)删除序号3的内容:“供应商如非广东省范围内注册企业,须提供广东省内自有经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售卖时间、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时间及谈判时间不变。
谈判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谈判文件和已发布的修正公告与补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补充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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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财政局
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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