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4年9月19日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汕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共汽车废标后重新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因采购文件编制原因,采购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作如下更正: 1.2014年9月25日发布的《采购文件的更正通知书》中: “★2.1.1发动机型号:发动机选用潍柴WP7NG240,排放标准国五。” 更正为: “★2.1.1发动机型号:发动机选用潍柴WP7NG210~240,排放标准国五。” 原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及更正文件与本更正通知书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正通知书为准。请各供应商在收到本更正通知书后,按照新的要求参加投标。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54-88544195 传真:0754-88528399 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1号中区大厦五楼 邮编:51504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26日
采购文件更正通知书回执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贵单位于2014年9月26日送达的《关于汕头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公共汽车(SCG2014050)废标后重新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通知书二》已收悉。
收件人(盖章): 201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