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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滨区2014年市政维修、维护工程定点服务单位项目变更公告

点击:86次 日期:2014-09-26 14:07:10.0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卫滨区2014年市政维修、维护工程定点服务单位项目
二、项目编号:WCF14147
三、招标人:新乡市卫滨区城乡建设局
四、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及有关要求中第四条“5、投标人应至少提供3名承揽市政维修、维护工程项目负责人,都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满足项目需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于本单位,且具有2个类似工程经验(2011年至今),投标人必须明确承诺所项目负责人承揽项目时能够到达施工现场且每周不少于4个工作日。”
现变更为:“5、第1标段投标人应至少提供1名承揽市政维修、维护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满足项目需要;第2标段投标人至少提供1名承揽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有国家注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项目经理证,以满足项目需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于本单位,且具有2个类似工程经验(2011年至今),投标人必须明确承诺所项目负责人承揽项目时能够到达施工现场且每周不少于4个工作日。”。
2、原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六、采购项目承诺书“5、我方将至少提供3名承揽市政维修、维护工程项目负责人,都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满足项目需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于本单位,且具有2个类似工程经验(2011年至今),我方承诺所项目负责人承揽项目时能够到达施工现场且每周不少于4个工作日。”
现变更为:“5、我方将至少提供1名承揽市政维修、维护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满足项目需要。项目负责人注册于本单位,且具有2个类似工程经验(2011年至今),我方承诺所项目负责人承揽项目时能够到达施工现场且每周不少于4个工作日。(第1标段)”
“5、我方至少提供1名承揽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有国家注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项目经理证,以满足项目需要。项目负责人注册于本单位,且具有2个类似工程经验(2011年至今),我方承诺所项目负责人承揽项目时能够到达施工现场且每周不少于4个工作日。(第2标段)”
3、原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三)评标细则“5.1项目管理机构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在3人以上(含3人),且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每增加1人加2分,最多加4分;”
现变更为:“5.1项目管理机构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在1人以上,且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每增加1人加2分,最多加4分;(第1标段)”
“5.1项目管理机构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在1人以上,且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项目经理证的,每增加1人加2分,最多加4分;(第2标段)”
五、其他说明:原招标文件有关内容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市卫滨区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梁先生 电 话:0373-28261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电 话:0371-5515 5501 15515856769


新乡市卫滨区城乡建设局
201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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