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就2014年9月5日发布的文体中心加建钢结构板房工程(项目编号:0851-1461ZJ00CL52),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作如下回复:
一、答疑内容:
1. 问:招标文件第二册第7页“33.1履约保证金:无”,与第11页“七、履约保证金 1、提交时间: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2、金额:合同(成交)金额的10%;3、方式:转账;
4、退还说明: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违约责任,发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完成工程结算且提交符合要求的工程竣工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应中标人的要求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前后描述不一致,请问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答:本项目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资料表”中第33.1条款“履约保证金:无”更正为“履约保证金: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01-903(湛江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庞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9-313099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0759-3130901
E-mail: zjclcg@163.com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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