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委托方要求,现就下列项目的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修正,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三鸟类供应资格
项目编号:CCGP2014130G
二、修正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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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涉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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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及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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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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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调整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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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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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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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页
第12.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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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每次供货时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发票或供货单据,采购人每月结算当月货款,该笔货款自结算之日起60天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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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每次供货时须向采购人提供有效发票,采购人每月结算当月货款,该笔货款自结算之日起60天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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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并以本次修正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四、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757-83211811
集中采购机构: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主楼5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757-82345016 传真:0757-82345022
佛山市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