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清丰县检察院委托,就视频会议、同步录音录像、机关监控项目(文件编号:QC[2014]045-GK16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变更如下:
一、本项目初次公告日期:2014年9月15日
二、投标单位须提供在清丰县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三、其他事项不变。
四、联系人:张团杰
联系电话:0393-7219107 传 真:0393-7219107
特此公告
清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