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水文局湛江水文水环境实验楼》项目其他家具购置项目(三次招标)(采购项目编号:FEGD-CT14400-2)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更正、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澄清问题:
1、原招标文件“第四篇 用户需求书三、采购项目清单、参数及样品:(2)投标样品 图片:全部货品都要提交彩色相片(≧4R)一套(正面、测面、背面)并附上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投标供应商名称、产品的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等相关资料”
现修改为:
第四篇 用户需求书三、采购项目清单、参数及样品:(2)投标样品 图片:全部货品要提交图片一套并附上品牌产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产品的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等相关资料
2、原招标文件“第四篇 用户需求书四、商务要求3)付款方式:供应商先供货水文局并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应及时安装,在安装完且履行验收手续后水文局负责向上级请款支付供应商货款(一次性付清款到供应商的账户)。由于水文局按省级财政集中支付的方式、方法、规定执行,支付时间最终以广东省财政厅拨付的时间为准,因财政基本建设资金的支付需财政部门的审批和办理,因此水文局不对财政部门审批和办理所需的时间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水文局应积极配合办理有关集中支付所需上报的资料。”
现修改为:
第四篇 用户需求书四、商务要求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30%预付款,其余70%货款在中标人全部供完货安装完毕且履行验收手续后一次性付清。由于采购人按省级财政集中支付的方式、方法、规定执行,支付时间最终以广东省财政厅拨付的时间为准,因财政基本建设资金的支付需财政部门的审批和办理,因此采购人不对财政部门审批和办理所需的时间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采购人应积极配合办理有关集中支付所需上报的资料。
3、原招标文件“第三篇 广东省水文局湛江水文分局采购合同 2.2 付款方式:供应商先供货水文局并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应及时安装,在安装完且履行验收手续后水文局负责向上级请款支付供应商货款(一次性付清款到供应商的账户)。由于水文局按省级财政集中支付的方式、方法、规定执行,支付时间最终以广东省财政厅拨付的时间为准,因财政基本建设资金的支付需财政部门的审批和办理,因此水文局不对财政部门审批和办理所需的时间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水文局应积极配合办理有关集中支付所需上报的资料。”
现修改为:第三篇 广东省水文局湛江水文分局采购合同 2.2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支付30%预付款,其余70%货款在中标人全部供完货安装完毕且履行验收手续后一次性付清。由于采购人按省级财政集中支付的方式、方法、规定执行,支付时间最终以广东省财政厅拨付的时间为准,因财政基本建设资金的支付需财政部门的审批和办理,因此采购人不对财政部门审批和办理所需的时间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采购人应积极配合办理有关集中支付所需上报的资料。
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事宜变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由原:
2014年9月23日上午9时00分至2014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2014年9月24日上午9时00分至2014年9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由原:
2014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2014年9月24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不变。
三、本项目采购人、监管部门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水文局湛江水文分局
联系人:朱生
电话:0759-3193326
b.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9-3611999
联系传真:0759-3613199
联系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顺路31号综合楼12栋(康顺大厦)二楼东侧的第七至第十间铺
邮编:524036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