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就2014年9月12日发布的西樵派出所警用巡逻快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4樵采(采购)79号(0851-1461FS01CL39)】的招标文件内容作出如下更正、说明和补充规定。
一、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三章“6.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删除“6.3投标人须持有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船舶设计资质证书”的要求。
2、 招标文件第二册第三章“8.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中,删除“8.3.2 船舶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的要求。
3、 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14年9月24日(北京时间)。
二、更正日期:2014年9月17日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补充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 0757-8320 5203确认。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西樵派出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人电话: 0757-86898110
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817室(佛山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7-8320 5201转81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7-8320 5203
E-mail: clfs0757@163.com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西樵派出所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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