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采购重启更正公告2 |
点击:116次 日期:2014-09-18 00:00:00.0 |
各投标人: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于2013年12月12日发布采购信息公告、2014年1月2日暂停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电梯设备及相关服务项目,现对采购文件内容作澄清更正并重新启动项目: 一、澄清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采购预算修改为人民币77.8万元 (2)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投标邀请函”部分“六、报名时间延长至:“2014年9月30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3)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投标邀请函”部分“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九、开标时间”修改为:“2014年10月11日14:30(北京时间)”。 (4)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投标邀请函”部分“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十、开标地点”修改为:“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4室”。 (5)采购文件中有关供应商资格条件及采购内容作出的更正详见更正公告附件。 (6)本项目采购文件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7)更正日期:2014年9月17日。 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及附件重启采购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公告文件后,在签收处签章回传至我中心(传真号码:020-83301107)。确认已收悉本更正内容,特此通知。 附件:重启采购文件下载处 本更正公告内容已收悉, 投标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 /
采购人地址: /
电话: / 传真: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唐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电话: 62791688 传真: 83301107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