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4年9月16日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汕头市地方税务局内部职工食堂修缮项目(SCJ2014007)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采购公告中的“七、供应商资格/3” 中: 原描述: 供应商报价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更正为: 供应商报价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钟先生 电话:0754-88481527 传真:0754-88481561 联系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西一街税务大楼 邮编:51504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官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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