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4年9月15日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汕头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液晶电视机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因文件编制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采购公告中“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中: “8)项目中的液晶电视机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4〕6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五期)” 中有效期内的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为: “8)项目中的液晶电视机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4〕90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六期)” 中有效期内的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原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更正公告后,按照新的要求参加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8524304 传真:0754-88539635 联系地址:汕头市汕樟路35号 邮编:51504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黄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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