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编号:太采中[2014]060号
二、项目名称:太康县2010廉租房室外配套项目
三、变更内容:
原招标公告第五项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第2条现变更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企业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四、其他内容不变。
太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