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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变更公告

点击:175次 日期:2014-09-12 00:00:00.0
                                                      偃师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受偃师市污水处理厂委托,就偃师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的电气及工艺管道部分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偃师市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项目编号:2014-ZJGJ-8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预算、自筹
2、工程规模及范围:对偃师市污水处理厂现有2万吨/日规模进行升级改造,使其外排水标准从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升至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扩建2万吨/日处理规模,外排水标准执行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建设地点:偃师市污水处理厂南
4、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艺管道工程
第二标段:电气工程
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分包、转包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标段施工单位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4)2011、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不能为负;
(5)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时间在有效期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7)外省企业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和《进豫备案介绍信》;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第二标段施工单位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有电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无在建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4)2011、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净利润不能为负;
(5)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时间在有效期内);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7)外省企业须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的认证备案手续和《进豫备案介绍信》;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请有兴趣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2014 年08月28 日至2014年09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5:0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404室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9)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职称证、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原件)
(10)《进豫备案介绍信》(原件)(适用于河南省外企业投标报名)
(11)自公告之日后的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和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时间在有效期内)(原件)
(12)2011、2012、2013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原件)
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两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影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复印件由招标人留存备查。
2、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提供有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印章。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本(不含图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09月19日上午9时30分,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资格申请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2014年09月19日上午9时30分
2、开标地点:偃师市财政局十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uoyang.hngp.gov.cn)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偃师市污水处理厂 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 偃师市污水处理厂 地址: 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404室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人: 苏女士
电话: 0379-67773596 电话: 0371-55980077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201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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