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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点击:133次 日期:2014-09-10 00:00:00.0
 
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ZP-GK2014-0901    采购品目: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办公家具采购

 
 

各潜在投标人: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组织的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ZP-GK2014-0901],现对招标文件中部分内容做如下澄清:  
 一、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25页技术评审表内容中“第3点:原材料检验报告:市级或市级以上国家质检部门2013年以来原材料抽检检验报告:中纤板、橡胶木实木、浸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白乳胶、PU透明哑光面漆、PU底漆、铝管等(投标时提供原件)”。
更改为:
  “第3点:原材料检验报告:市级或市级以上国家质检部门2013年以来投标人本项目所使用原材料抽检检验报告”。
2.原招标文件第26页商务评分表内容中“第3点:综合资质及社会信誉度评价: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家具环保产品认证(CTC)、中国低碳环保家具十大创新品牌、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最新一期(2014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工商部门授予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等证书;”。
更改为:
  “第3点:综合资质及社会信誉度评价:投标人所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明”。
3.原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三角镇消防大队
更改为: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
4.原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消防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更改为: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5.原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名后30个日历日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更改为:合同签名后15个日历日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二、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本澄清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请各投标人收悉本公告确认无异议后并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于2014年09月15日17:00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665226; 
传真号码:0760-88665236 。  
特此公告!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4年09月09日 

 澄清公告文件签收单  
(请投标人填写加盖公章,返回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760-88665236 )
 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贵公司发来的《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三角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澄清公告》我公司已收到。该公告内容清楚,字迹清楚,我司有充分时间对相关要求做出响应,并对相关要求全部予以承认,无任何异议,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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