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于2014年9月4日在汕尾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海丰县彭湃纪念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2-1461-FE591GZB )采购公告,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公告内容:6、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现改为:6、报名时需出具投标人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2、原公告内容: 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以上(2-7点)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原件现场查验,第3点第4点无需原件查验)其他内容不变。
现改为:符合以上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以上(2-6点)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原件现场查验,第3点第4点无需原件查验)
特此公告
201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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