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于2014年8月22日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汕头市公安局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因采购文件编制原因,采购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作如下更正: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 “15.3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现金入账、转账或电汇)和截止时间:2014年8月16日(以当天17:00前到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帐户为准)。” 更正为: “15.3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现金入账、转账或电汇)和截止时间:2014年9月16日(以当天17:00前到达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帐户为准)。” 原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本更正通知书有矛盾的地方,以本更正通知书为准。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本更正通知书后,按照新的要求参加投标。 其他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54-88965394 传真:0754-88964394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邮编:51504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刘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9月3日
采购文件更正通知书回执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贵单位于2014年9月3日送达的《关于汕头市公安局办公自动化设备(SCG2014047)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通知书》已收悉。
收件人(盖章):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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