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方: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韶关市丹霞山旅游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于 2014年8月20日就“数字丹霞”智慧旅游一体化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编号:SG13GZ145)在韶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招标公告。现就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事项澄清如下:
原采购文件第20页第16.2条: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2014年9月12日上午12:00前)提交人民币贰仟元(¥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确定中标供应商后5个工作日内向落标人无息退还,中标方凭合同、验收报告及付清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方中标后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方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因投标方有违规行为或使买方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澄清为:
投标方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2014年9月12日上午12:00前)提交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确定中标供应商后5个工作日内向落标人无息退还,中标方凭合同、验收报告及付清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方中标后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方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因投标方有违规行为或使买方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其余事项不变。
特此通知。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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