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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业务用房装修工程采购项目(龙公易采[2014]04号)更正公告

点击:109次 日期:2014-08-28 00:00:00.0
 
龙门县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业务用房装修工程采购项目(龙公易采[2014]04号)更正公告
 
发布机构: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龙公易采[2014]04号    采购品目:装修工程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于2014年8月18日在惠州市政府采购网及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龙门县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业务用房装修工程采购项目(龙公易采[2014]04号)采购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内容作出更正如下:

一、原投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证明文件”中

4、必须具有物业服务(管理)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管理企业;

7、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且盖章确认的投标人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8、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社保资金缴纳发票;

更正为: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且盖章确认的投标人年度财务审计报表或由税务局出具的税务报告或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社保资金缴纳证明。

二、原投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性文件 2.3关于资格相应的声明”中:

6、必须具有物业服务(管理)三级或以上资质的管理企业。

7、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且盖章确认的投标人年度财务审计报表。

8、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社保资金缴纳发票。

现更正为: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且盖章确认的投标人年度财务审计报表或由税务局出具的税务报告或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8、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龙门县农业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2-7781191

 

集采机构: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地址: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

联系人:黄先生/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2-7988081

 

 

附:龙公易采[2014]04号招标文件更改版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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