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原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作如下更改:
一、将原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2日9:3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4年9月5日14: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
二、将原定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9月2日10:00时(北京时间)”更改为“2014年9月5日15:00时(北京时间)”。
三、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