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委托,对“佛山市禅城区中心花市经营权(2015年-2017年)”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名称:佛山市禅城区中心花市经营权(2015年-2017年)
项目编号:0809-1441CCG3A804
现在对采购文件澄清修正如下:
《招标文件》P49页“技术条款差异说明表” 原文件内容为:
一、不可偏离重要条款项如下(带“★”项,有任何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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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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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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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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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离情况
(正/负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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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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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花市经营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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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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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采购人需要中标供应商须按采购人的要求负责2015年农历正月十五通济广场“行通济”活动中通济桥两旁的便桥搭建拆除工作,中标供应商须先垫付搭建拆除便桥的一切费用(包括:人工,材料,运输等费用),所支出的一切费用经第三方核实后,可在当年中标供应商上缴财政收益中扣除。活动结束后,所拆除的搭建便桥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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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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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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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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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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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同意公开的技术部分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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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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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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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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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修改为:
一、不可偏离重要条款项如下(带“★”项,有任何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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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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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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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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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离情况
(正/负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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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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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花市建设、经营、拆除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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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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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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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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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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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同意公开的技术部分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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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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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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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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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的修改,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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