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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经济开发区嘉兴路建设项目

点击:227次 日期:2014-04-01 00:00:00.0

 

 

 

泗阳经济开发区嘉兴路建设项目

补充公告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变更为: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注册资金不得低于730万元;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二、投标报名时间修改为:2014年3298:30分-2014年4月8日17:00分

 

 

江苏四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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