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东部新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答疑变更] |
点击:210次 日期:2019-12-31 10:52:18.0 |
益阳东部新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答疑变更]
各潜在投标人:
益阳东部新区市政道路清扫保洁项目招标公告于2019年12月26日发布,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补充、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华中源服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修改为;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原招标文件中:投标函
致: (招标人)
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服务造价为计费标准,按人民币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相关服务方案、合同条款的条件要求承担此服务,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和服务期满。
补充为: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服务造价为计费标准,按人民币每年 元投标报价、三年服务期总报价 元,(大写: )并按相关服务方案、合同条款的条件要求承担此服务,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和服务期满。
3. 原:本项目预算《关于益阳东部新区市政道路清扫(含319国道、鱼形山路、内环路等共计1060220 M?)预算报告》、《道路清扫保洁项目费用测算》每年预算价为278万元,仅作为费用测算依据。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能以预算价做为招标控制价,只能按招标公告服务概况:2.4 服务规模及范围:项目总预算三年750.6万元,每年250.2万元;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即服务费设上限值,招标控制价上限值为每年(¥250.2万元),三年共计人民币柒佰伍拾万陆仟元整(¥7506000.00元)。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三年服务费不能突破柒佰伍拾万陆仟元整(¥7506000.00元),三年总价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上限值的,将视同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4. 原招标文件中:现场服务人员最近六个月(2019年6月-2016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修改为: 现场服务人员最近六个月(2019年6月-2019年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
招 标 人:益阳市鱼形湖市政设施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话:181737977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谌女士 电话:18073732767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