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卫辉市孙杏村镇七里铺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就卫辉市孙杏村镇七里铺社区建设项目地勘设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并请注意以下事项。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卫辉市孙杏村镇七里铺社区建设项目地勘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卫交采2019GZ079号;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占地约为160892.79平方米(241.34亩),地上建筑面积约为402231.98平方米(以最终规划管理部门审批的图纸为准)。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地质勘探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本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建筑单体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工程设计(室外管网工程及景观绿化、小区道路等)、人防工程设计及施工阶段现场后续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
地勘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提交成果;设计周期:接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提交设计成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本项目地勘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本项目设计的全部内容;
每个投标单位仅能对上面一个标段进行投报。
三、变更澄清内容:
1.原投标人资格要求中2.3-2.7为本项目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共同需要满足的资格要求。
2. 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
3.原一、二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多于五名(含五名)时,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各有效投标人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含5家),则以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各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变更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C=A×50%+B×50%。
注: C为评标基准价;A为招标控制价;B为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招标控制价100%~95%(含100%,95%下同)范围内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95%时,该投标报价不参与计算评标基准值价, 在报价计分时仍予以计分,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时按废标处理。
当投标人在招标控制价100%~95%(含100%,95%下同)范围内超过五家时(含5家),B为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后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若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的100%~95%范围内,以招标控制价A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时按废标处理。”
4.原一、二标段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30分,当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时,每高于1%在最高分30分的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当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时,每低于1%在基准分30分的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变更为“投标人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基本分25分;高于评标基准价者,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的比例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低于评标基准价者,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加1分的比例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加分,最多加5分;低于评标基准价超过5%(不含5%)时,按每再低1%在基本分25分的基础上扣2分的比例扣分,扣完为止。
各项评分均采用插值计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5、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做相应变更,其他内容不变。
四、监督部门: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卫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 发布媒体: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卫辉市孙杏村镇七里铺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卫辉市孙杏村镇七里铺村
联系人:李艾金
电话:1384934152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金穗大道商会大厦A座27楼
联系人:王树青
电话:18567388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