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入围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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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入围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9444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HGZD2019-FW-001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中标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8月15日 17:43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14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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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于2019年8月15日发布的《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2021年度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入围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中原公告内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标金额 (收费标准的百分比) 8.9%”,现更正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中标金额 (收费标准的百分比) 9.8%”,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招标单位知悉!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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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丰产道4号街坊 |
联系人: |
边疆 |
联系电话: |
0472-3312920 13734802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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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钢十八街坊2栋17号 |
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0472-59999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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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排水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恒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