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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新城二期(D区)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146次 日期:2019-08-19 11:48:30.0
惠民新城二期(D区)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惠民新城二期(D区)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540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HY2019CG5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7月26日 17:00

二、更正内容

   无负压供水设备:系统流量Q=44m3/h;H=44M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02日 17: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21日 10:00
开标时间: 2019年08月21日 10:00
附件:  
替换项目采购文件: A包采购文件: 惠民新城二期(D区)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及安装.pdf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青年路八号街坊(包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楼201室)
联系人: 王琳虹
联系电话: 0472-2117212 15848202068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联系人: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 0472-2773316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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