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呼包鄂人才创新创业周包头主会场会务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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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第七届内蒙古“草原英才”高层次人才合作交流会暨呼包鄂人才创新创业周包头主会场会务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9〕3035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HY2019FW4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8月16日 23:30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27日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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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现将原招标公告附件内容中采购人名称变更为:中共包头市委员会组织部,望各投标单位周知!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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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中共包头市委员会组织部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 |
联系人: |
邵主任 |
联系电话: |
13847242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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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
联系人: |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电话: |
0472-2773223、13684747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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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共包头市委员会组织部、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