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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头市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消防、改造等工程”项目>启用电子评标系统的公告更正公告

点击:426次 日期:2019-08-07 15:45:25.0
关于<包头市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消防、改造等工程”项目>启用电子评标系统的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消防、改造等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585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NMGZC2019-Z044-G01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09:30时变更为2019年8月27日9:20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08月27日 09:20
开标时间: 2019年08月27日 09:20
附件: 变更公告.docx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单位地址: 包头市东河区毛其来包铝工人路11号
联系人: 赵主任
联系电话: 15804721298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甘德尔
联系人: 陈雷
联系电话: 13624727835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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