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城市绿道网EPC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
点击:587次 日期:2019-08-02 12:43:36.0 |
各投标单位:
莲花县城市绿道网EPC建设项目已由莲发改投资字[2019]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莲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于2019年07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进行变更说明。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
7.4.1 |
履约担保 |
(1)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 5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至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 (2)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 5﹪,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供银行保函应符合萍建设字【2017】145 号文件,否则视为履约保证金无效。 中标人如果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履约保证金的银行保函中的收益人名称为招标人。 |
修改为:
7.4.1 |
履约担保 |
(1)银行转账: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 10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提交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至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 (2)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 10﹪,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向招标人提供银行保函应符合萍建设字【2017】145 号文件,否则视为履约保证金无效。 中标人如果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履约保证金的银行保函中的收益人名称为招标人。 |
2、原招标文件中不一致的地方以此次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
特此说明。
莲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