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2019年城区基础设施维修项目资质入围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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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2019年城区基础设施维修项目资质入围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9〕9518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ZY-ZFCG-DH-2019-012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7月19日 18:19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09日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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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变更为:2019年08月09日下午14:00-14:30;开标时间变更为:2019年08月09日下午14: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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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新兴大街丙143号 |
联系人: |
李丽峰 |
联系电话: |
4842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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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
联系人: |
杨睿 |
联系电话: |
0472-5199098转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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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