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第三十三中学艺术楼、弘毅楼、体育馆门窗更换采购项目开标时间变更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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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第三十三中学艺术楼、弘毅楼、体育馆门窗更换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9〕2879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JNZC2019-115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7月17日 12:00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05日 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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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本项目开标时间由2019年8月5日上午09:20分变更为2019年8月07上午9:20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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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第三十三中学 |
单位地址: |
包头市九原区沙河镇沙河街15号 |
联系人: |
张学兵 |
联系电话: |
047271467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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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乐园东门南200米处2号楼三层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472-2799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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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第三十三中学、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