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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抢险(抗旱防凌)预案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334次 日期:2019-07-25 10:55:11.0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抢险(抗旱防凌)预案编制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抢险(抗旱防凌)预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9〕2863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2019CG-10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公告类型: 采购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7月15日 17:17
开标时间: 2019年08月02日 09:30

二、更正内容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抢险(抗旱防凌)预案编制项目开标时间变更各投标单位: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抢险(抗旱防凌)预案编制项目(采购编号2019CG-101),开标时间原定于2019年08月2日上午09:30,现变更为2019年08月5日下午14:30。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望各投标供应商周知!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应急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经办人名称:杜红联系电话:0472-5110078
附件: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单位地址: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 张雅甜
联系电话: 5222819 15661456762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联系人: 王悦
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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