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密集柜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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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密集柜采购 |
项目编号: |
包采磋〔2019〕2884号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DHCG2019-Z004-H00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公告类型: |
采购更正公告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9年07月18日 12:00 |
开标时间: |
2019年07月31日 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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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正内容
项目名称:包头市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档案密集柜采购项目编号:DHCG2019-Z004-H003 变更事项:采购公告中采购明细清单因采购人上传不完整,具体采购明细及详细参数以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为主,其他事项不变,特此澄清。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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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单位地址: |
东河区党政大楼728 |
联系人: |
王涛 |
联系电话: |
6180071 15047217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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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
单位地址: |
东河区和平路中段11号 |
联系人: |
刘庭禄 |
联系电话: |
0472-6933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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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