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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中医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废标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点击:362次 日期:2019-07-21 11:35:47.0
包头医学院中医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废标公告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项目名称: 包头医学院中医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9〕9332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NMAC201915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公告类型: 中标更正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06月26日 17:30
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17日 09:20

二、更正内容

   2019年6月26日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受包头医学院委托,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包头医学院中医实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AMC2019151(包采公[2019]9332号)的采购公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6条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作废标处理,废标理由为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附件: 项目失败说明2019151.docx

三、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包头医学院
单位地址: 包头市建设路31号
联系人: 王英
联系电话: 7167746

四、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花园二期1号楼701室
联系人: 郑亦
联系电话: 13347172065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医学院、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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